根据上级通知和文件精神,我院拟召开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音乐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为了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以下简称《选举规则》)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工作。我院拟2022年3月29日在闻韶苑召开共青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音乐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

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回顾和总结我院近年来的共青团工作,探索部署新一届共青团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规划今后几年共青团工作的新蓝图。
二、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团委、学院领导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音乐学院上一届团委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共青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音乐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三、代表的产生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团的选举规则规定,下列人员在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组织关系在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音乐学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2、在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二)代表的条件
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具有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
2、学习努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广大团员青年和大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得到团员青年和大学生的信任;
3、认真完成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
4、坚持原则,能正确行使团员青年和大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的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根据《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本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173
,列席代表若干。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先进模范应占85%以上。
本次团员代表大会共有19个团支部作为选举单位,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各团支部代表名额为8名代表。
(四)提名原则
1、代表候选人具有先进性。代表候选人应是共青团员(含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预备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或在我校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学习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
2、代表候选人构成具有广泛性。代表候选人中要有团的各级干部,有先进集体(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等)的代表和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女代表候选人占一定比例。
(五)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意见,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120%的要求,保证团员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提出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
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团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后,3月3日前向筹备工作组呈报经本单位审批过的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到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处。
4、列席人员
根据需要,大会将邀请部分人员列席会议(另行通知)。
大会要求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是学院团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学院共青团今后的改革与发展。团员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严,各级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学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要以筹备召开本次团员代表大会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团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把团员代表大会开成团结、鼓劲、向上的大会。
学院团委号召全院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心协力,扎实工作,以充分的准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音乐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