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这些法律法规要知晓!

发布者:丁玉杰发布时间:2021-01-25浏览次数:20

防控疫情,这些法律法规要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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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在全国蔓延,每个人都对这次的疫情十分关心;面对这场疫情,希望大家不要被恐慌冲昏头脑,理性对待这场“战疫”;同时也请大家通过了解这次疫情的相关法律,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1. 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的法律法规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1. 拒不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


疫情期间一定要积极配合,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还会构成妨害公务罪,面临更重的处罚!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还有关于隔离工作报酬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省级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须由国务院决定。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政府应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另据劳动合同法,单位不得以在疫区被封锁、隔离为由解除与被封锁、隔离者的劳动关系。







所以大家放心在家里待着,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不要出去噢!就算要出去也要听从当地村委、政府的安排,做好防护措施再出去!



三、隐瞒病情、疫情


隐瞒病情不报很严重!首先自己不能接受更好的医治,耽误病情,其次如果因为自己的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染,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如果明知自己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而故意瞒报病情故意传播,依据刑法,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有缓报、瞒报、漏报等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409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1. 编造、传播谣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编造突发传染病疫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五、有关于价格法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此外,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还包括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以及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行为。





还有最近大家都关心的口罩造假问题,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不知道大家通过了解这些法律,在认识上是否有了更大的提高?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间也要遵纪守法!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战胜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让我们一起祝福武汉,祝福祖国,让我们一起为武汉加油!为中国加油!



最后附上一张六步洗手图,大家从外面回来一定要记得洗手噢!








图文:网络(如侵删)


整理:林艳晖


排版:李天宝


审核:汤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