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创新高校基层组织建设

发布者:丁玉杰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13

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创新高校基层组织建设

音乐学院党支部 广茂幼师音乐系党支部 2020-08-30

     2020828日,音乐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支委成员、辅导员、教学督导以及各教研室组长召开会议,共同讨论《音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方案,本次会议荣幸邀请到学校党委林业强书记对音乐学院的党建和相关制度的完善等工作进行指导。


林书记说:“《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正式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为高校院系级单位工作体 制和决策方式,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这是推进高校基层组织科学决策的有效手段,是对高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是加强高校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保证。要落实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关

键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实践运行机制”。




林书记强调:


  1. 明确功能定位


党政联席会议,是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 共同负责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党政共同负责的实质就是民主集中制下的集体领导。要落实好这个制度,首先 要明确书记、院长和由他们共同负责的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定位。在院系工作中,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以及安全稳定工作;院行政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党政对院系重要问题共同负责、共同协商,是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实行的新的符合实际的决策议事形式。


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院()党组织要制定具体办法,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加强对院()学术组织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1. 明确议事范围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凡属院系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具体来说,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的事项一般有院系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和重要制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职工考核工作、经费的管理、大额经费的支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评奖评优问题;党的建设和团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招生就业、安全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问题。明确议事范围,不仅能够提高院系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而且还可以减少或杜绝推诿扯皮、该议不议、该决不决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议事程序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决策水平必须坚持的组织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是民主集中制对领导班子决策程序的科学规范。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必须坚持

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 “十六字方针”规范议事程序。




林书记带领所有参会人员共同学习《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查看《音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后,对我院党建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在学院领导的陪同下,林书记与参会人员共同看望为“大学生艺术展演”提前回校排练的师生,并对此次参加展演辛勤付出的人员给予高度评价和鼓励,希望在全院领导老师的共同努力下,音乐学院在“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优异成绩。







编辑:汤宪伟


排版:汤宪伟


图片:汤宪伟、陈家标


审核:刘灵


签发:刘灵